无锡一父亲见死不救事后方知死者系其子
比比猪 发表于:2011-12-31 10:02:3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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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溺水命悬一线,他以为那是别人家的孩子,选择了冷漠离开,结果得知溺水的居然是自己儿子时,悔恨已晚。事后,这位父亲竟然将儿子的死怪罪到社区居委会身上,并且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最终被法院驳回。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这起“姚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不但入选“十大”,而且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而位居“榜首”。

2010年6月27日晚上6点左右,姚某某、邢某某之子姚某(6岁)独自在其一家租住地社区的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没有找到儿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儿子,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并索赔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姚某某儿子出事的河道,当地村委并不是法定管理人,对孩子的溺水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河道管理人对河道周围的设施设置、管理没有欠缺,已经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上诉人姚某某及其妻子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姚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

2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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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良怕狼 发表于 2011-12-31 10:12:16 | 阅读全部
人性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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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江残雪 发表于 2011-12-31 10:30:54 | 阅读全部
报应!这是对待人性泯灭人的一种最直接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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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写作 发表于 2011-12-31 10:31:40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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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英缤纷 发表于 2011-12-31 10:45:30 | 阅读全部
现世报{: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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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竹影 发表于 2011-12-31 11:14:02 | 阅读全部
这叫人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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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一笑 发表于 2011-12-31 11:15:48 | 阅读全部
还有什么话可说的  自作孽  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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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戈 发表于 2011-12-31 12:51:49 | 阅读全部
缺乏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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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熊 发表于 2011-12-31 12:58:11 | 阅读全部
很…………………………………………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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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ξ 发表于 2011-12-31 13:04:22 | 阅读全部
因果报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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