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结对帮困助学金的实施意见
上海商会秘书处 发表于:2013-7-19 00:00: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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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结对帮困助学金的实施意见

  根据江山市委统战部和江山市教育局、民政局、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创业他乡,支持家乡”结对助学活动的实施意见。经江山市上海商会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设立“江山市上海商会帮困助学金”,参与资助每年考入上海高等院校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江山籍学子,帮组他们改善学习条件。


   一、 结对帮困方式:一是按照资源结对原则,以商会为单位集体组织会员结对为主要方式,秘书处同市教育局直接联系,确定结对帮困对象每年不少于2人,原则上实行一次性资助。同时也可按照个人意愿结对。二是为在上海各高等院校在读的江山籍学子提供勤工俭学的平台。


   二、 捐款方式:无论以那种结对助学方式,均由商会组织捐款,商会秘书处详细填写捐款单位或捐款人名单及捐款数额,并代表捐款人到江山市慈善总会办理慈善捐款助学手续,开具发票和办理捐款证书。即日起欢迎会员们踊跃参与捐款,无论捐多少,均表达您的一份帮困助学意愿。


   三、 若是个人结对,实行一次性资助对的,每人资助6000元;实行分年进行资助的,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四年共计12000元


   四、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户 名:江山市上海商会
账号:1001 1907 1900 6820 858
联系人:徐欢欢  134 8222 4417
捐款汇出后,请及时与徐欢欢短信联系,短信内容:捐款单位或捐款人姓名+捐款数额


   五、 商会对“结对帮困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支,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收支情况及帮困对象的表现情况,听取大家意见。


江山市上海商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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