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省、衢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工作,有效防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江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住建、综合执法局、虎山街道、双塔街道、餐饮协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江山市城区范围内有油烟产生的餐饮经营单位(户)和机关、事业及其他单位食堂进行油烟集中整治。对油烟污染严重和有纠纷投诉餐饮单位优先进行整治;对油烟污染严重且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不符合餐饮经营条件,无法进行整治的排挡、烧烤店等依法吊销执照,劝其搬迁或予以关停;其他餐饮经营单位按期整治。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8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