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回应打拐 发现乞讨儿童应报警(转)
宁静淡泊 发表于:2011-2-11 11:23:4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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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应微博打拐:发现嫌疑请及时拨打1102011年02月11日04:05人民网-人民日报黄庆畅我要评论(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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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黄庆畅)针对社会关注的街头未成年人乞讨问题,今天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组织、强迫、诱骗、拐卖未成年人乞讨问题,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群众的参与对于拓宽线索来源、打击震慑犯罪、解救未成年人及提供社会救助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群众发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依法严厉打击。
  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至今已侦破拐卖儿童案件5900余起,解救被拐儿童9300多人。其中打击组织、强迫未成年人乞讨是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2009年7月,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打击操纵者、救助乞讨未成年人的处置职责和程序,全面加大了对乞讨未成年人的解救保护力度。近日,公安部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组织、强迫、诱骗、拐卖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和解救受害未成年人工作,会同民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强社会面查控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的治安管理,加大打击和协助解救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据介绍,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街头乞讨的未成年人中,由父母或其他亲属携带乞讨和被以外出学艺等名义骗出乞讨的占大多数,被拐卖强迫乞讨的是少数。公安机关希望群众发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的,及时拨打110报警。
  公安部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凡是接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报警的,要及时出警,认真进行核查,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同时,逐一立案进行侦查和调查,切实予以严厉打击。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训诫、警告,交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管理;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一律采集DNA样本,经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同时,要积极配合民政、城管等部门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
  公安部还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民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多管齐下,进一步做好各项打击解救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浙江31部门建立反拐联席会议制度
  本报杭州2月10日电 (记者江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去年该省共破获各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397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265人,抓获人贩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1483人。
  浙江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该省已建立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反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民政、妇联、财政、教育等部门合作,实行综合治理,遏止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2009年初,温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拐卖妇女从事卖淫案件,先后抓获涉拐犯罪嫌疑人10名,解救被拐卖妇女7人。2010年2月10日凌晨,绍兴新昌县一对夫妇6个月大的儿子被抢,2个月后,警方在永康、武义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被抢儿童。
  浙江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浙江警方将全力担负打拐工作牵头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涉拐犯罪的打击力度。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探索建立“打拐”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并健全多警种协作机制,全警共同承担打击拐卖犯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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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猪 发表于 2011-2-11 12:53:27 | 阅读全部
是民间公益事业,这是公民社会中公民责任的体现:社科院于建嵘教授通过微博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借助网络的力量,很快就发现了4名被拐儿童。“解救乞儿”行动,随即升级成了“网络打拐”热潮。尤其让人欣喜的是,2月8日下午,中国首家“寻子店”店主彭高峰,通过网友微博转发的孩子图片,辗转找到被拐卖3年之久的儿子彭文乐。《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邓飞陪同彭高峰,赶赴彭文乐养父母家里认亲,并在腾讯微博上直播了解救过程……



这是这个春节里极为感人的公益事件。这是民间打拐的“网络总动员”!发起人是有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于建嵘。去岁末,《新周刊》2010中国娇子新锐榜在杭州揭晓,于建嵘当选年度新锐人物。今年初,于建嵘收到一名儿子被拐卖的家长发来的求援信。于是他将此事发在微博上,很快引起多方关注。可以说,这是著名的民间打拐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另一种继续。与“春节回家”的快乐相比,“宝贝回家”是艰难而苦涩的期盼。



别说你的孩子被拐卖失踪多年,就是一天里突然消失几个小时,作为家长的你都会焦急万分、心如刀割。春节我回老家青田,初三晚餐一朋友请客,酒店里我们相谈正欢,做东的朋友忽然接到一亲戚电话:孩子走丢了!6岁女孩,在热闹的刘基广场突然没了踪影,急得家长丢了魂。我安慰朋友:孩子应该没有大问题,这个时候人贩子都回家过年了,何况小孩子有6岁已经不小,不是拐卖者轻易得手的年龄,而且还是女孩儿,估计仅仅是走失,大家一起去找找……已点好的几个菜尚未上桌,大家就匆匆离席,刚出门朋友就接到电话,孩子找到了!长出一口气。



对一个家庭来说,人是最重要的,孩子是最宝贵的。孩子的失踪,让一个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濒于崩溃……微博上掀起的打拐活动,是网络时代公民社会的义举;微博“微力量”,因公众的援手而强大。2月6日,著名歌唱家、全国政协委员韩红在微博上愤怒地表示,要和人贩子“拼了”!她准备就此提出提案。政协委员濮存昕也表示支持,他建议全国公安系统应尽快建立起一支专业的打拐队伍。“网络打拐”也引起了公安部打拐办的注意,他们表示支持。打拐,需要和平时代的“全民行动”,否则,还真是难以在人的汪洋大海里发现被拐卖的“小毛毛头”。“街头随拍”就有这样的好处,因为所有流落在街头的孩子,总是会有人看见的,在当今手机拍照非常方便、网络传播效应巨大的时代,“人民战争”的威力谁敢小觑?



网络打拐,出于良心,出于义愤。网络是有力量的,义愤是有力量的。这已不仅仅是“围观”,这是最最实际的行动。民间的力量可以进一步扩大,政府的力量应该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司法的力量要充分发挥作用,因为拐卖儿童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早在1924年4月18日,孙中山先生在与大本营法制委员的谈话中就说:“能除弊方能确立司法的尊严;能便民方能完成司法的效用。”在“民间打拐网络总动员”中,便民、除弊,正是司法的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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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周家青 发表于 2011-2-11 13:51:23 | 阅读全部
目前在微博上的响应程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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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良怕狼 发表于 2011-2-11 17:15:48 | 阅读全部
全国总动员,让一切晒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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