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 (记者卫敏丽)记者3日从民政部获悉,自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据介绍,这些先烈大多数没有留下姓名。目前,有姓名可考、已列入各级政府编纂的烈士英名录中的仅有180万人左右。 为告慰先烈、教育后人,各地修建了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纪念设施包括烈士纪念墓、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等。 1986年,我国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分级管理办法。1995年,完善四级管理保护体制。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至此,我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制度全面建立。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181个,其他县级以上保护单位约3000个,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有1133个。此外,全国还有100多万座散葬烈士墓和7000余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