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我们去吃霸王餐吧
比比猪 发表于:2011-10-26 08:26:4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974

前天晚上7点,武林广场某酒店楼顶的旋转餐厅,走进一名男子,男子衣着普通,但很整洁,“整个人看上去干干净净的。”服务员说。

  男子挑了个靠窗位子坐了下来,接过服务员递上的菜单,仔细翻了起来。过了几分钟,男子招呼服务员,“一份生牛肉、一份果盘、一碗菜泡饭、一杯龙井茶。”他一共点了300块钱的东西。


  不一会儿,一桌食物端上来,男子拿起一块牛肉,还没咽下,又拿起两块西瓜塞进了嘴里。一番狼吞虎咽后,男子什么话也不说,望着窗外。


  一两个小时过去了,男子还没有走的迹象。服务员问他,要不要别的服务,他也不说话,只是摇摇头。


  晚上十点,服务员说,餐厅打烊的时间快到了,让他买单。


  这时,男子突然开口说,“我没钱给你们,你们的东西太贵了。”服务员以为男子是开玩笑的,还提醒他,这都是明码标价的。但男子一直说自己没钱,并起身要走。服务员报了警。


  天水派出所民警也劝男子付钱。男子这才对民警说,“我没工作,我也没有钱。我身上只有几块钱了。”


  男子被带回派出所。


  男子姓吴,湖南人,没有工作,身上只有几块钱,“点单的时候我看到上面的东西那么贵,我知道我没钱付,但我还是要点。里面这么多人在吃东西,他们可以在这里边吃东西边欣赏美景,为什么我就不能?”


  民警说,他在明知商品价格,并且明知自己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还进行消费,这种行为属于诈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小伙子被下城警方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

27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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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发表于 2011-10-26 08:46:24 | 阅读全部
{:soso__3457893897966777493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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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玲妹妹 发表于 2011-10-26 08:51:35 | 阅读全部
比比猪  你什么时候去吃霸王餐?带上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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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逸 发表于 2011-10-26 09:05:10 | 阅读全部
很有寓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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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竹影 发表于 2011-10-26 09:54:51 | 阅读全部
{:soso__3412613667503751132_1:}世道如此,叫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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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鸡鸡凉 发表于 2011-10-26 11:14:56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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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小陌 发表于 2011-10-26 11:27:40 | 阅读全部
我也想吃霸王餐  谁带带呗

点评

武林门,你知道的。。。可以自己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2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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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晶 发表于 2011-10-26 11:55:10 | 阅读全部
这五天有饭吃咯

好聪明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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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1-10-26 12:15:02 | 阅读全部
还有这好事啊,你们去的时候不要忘记带上我,我也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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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村人 发表于 2011-10-26 12:19:14 | 阅读全部
聪明。再吃五天的免费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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