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小学生花410元买溜溜球 家长遭遇维权难
比比猪 发表于:2011-11-7 15:07:4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195

11月3日,江山市区虎山城的姜女士带着从儿子书包里找出的四只溜溜球,来到市消保委城南分会投诉,请求消保委出面帮助解决。

  姜女士说,正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前些天从家里拿走400元钱,瞒着她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小店买了四只溜溜球。姜女士发现,有了这溜溜球,孩子就迷上了玩溜溜球,没有心思读书,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作业完不成。


  后来,儿子带着姜女士来到出售溜溜球的小店,找店主蔡某论理交涉,要求退货。但蔡某说,这溜溜球可能是从她店里卖出的,但是否有四只、具体购买时间,她也记不清楚了。当姜女士提出,一只溜溜球要200元的高价,是否是看小孩趁机抬价牟取暴利时,双方发生争吵。


  接到姜女士的反映后,市消保委城南分会工作人员陪同一道到这家店了解情况。经调查,姜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是店主蔡某认为,作为经营者她也有合法正当的权利。首先,溜溜球玩具附近小店都有出售,是不是她店里卖出,无凭无据;其二,即使是她店里出售的溜溜球,也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其三是价格也不存在虚价,同类商品市场上可以进行比较。蔡某说,如果溜溜球外包装没有撕开,溜溜球没有磨损,在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遇到此类情况,店里也可以考虑退还货款,但像姜女士这种情况,她不接受退货。


  消保委工作人员尽管进行了劝说,蔡某仍不同意作退货处理。


  调解手记:近年来,未成年人购买手机、随身听等高价商品的投诉纠纷时有发生,很多经过消保委努力调解,都能得到妥善合理解决。对于这起投诉纠纷案,从法律角度讲,依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店主应该为姜女士作部分退货处理。从情理上讲,店主缺乏应有的商业道德,一个十岁的小学生一下子购买了四只溜溜球,且价格不菲,共410元,超出了一般家长所接受的限度,且小学生购买商品并不懂得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

11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高级
小毛哥 发表于 2011-11-7 16:27:46 | 阅读全部
{:soso_e148:}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北极熊 发表于 2011-11-7 16:30:12 | 阅读全部
啥玩意?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风吹鸡鸡凉 发表于 2011-11-7 16:41:34 | 阅读全部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ゞ灬米雪儿 发表于 2011-11-7 17:26:03 | 阅读全部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小良怕狼 发表于 2011-11-7 17:46:21 | 阅读全部
那个傻,,比动画片的惹得祸。那个国产动画片太弱了。。。。
唉。。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彽调佐芢 发表于 2011-11-7 18:32:24 | 阅读全部
很多小学校门口的小店就是专门坑蒙小学生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周舟 发表于 2011-11-7 21:00:15 | 阅读全部
四只溜溜球400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江山玲妹妹 发表于 2011-11-7 23:49:54 | 阅读全部
溜溜球真贵  上次我姐儿子非要 不买就哭  我买个了个70几块钱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0℃ 发表于 2011-11-8 10:57:48 | 阅读全部
哎。。。。。孩子该怎么教育呀。。。。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12下一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