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掀起向“英雄民警”学习热潮
爱严肃 发表于:2012-2-10 09:11:3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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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公安局上余派出所民警高剑平和姜方林,冒着生命危险成功营救村民的英雄壮举,见诸新闻媒体后,立即在社会上掀起向“英雄民警”学习的热潮。  昨日上午,衢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王建代表市委、市政府,来到江山看望两位民警,对他们忠于职守、舍身为民的精神表示赞赏,并带头向高剑平同志进行捐款,祝愿他早日康复。他还前往上余镇方家村,察看了“2·7”火灾事发现场,向受灾的徐樟木一家人表示慰问。
  江山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民警高剑平、姜方林救人负伤的先进事迹,并作出《关于向高剑平姜方林同志学习,争做“最美江山人”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比作风、比业绩、比奉献”等活动,在各自的岗位上,争创一流的业绩,推进‘幸福江山’建设。江山市公安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单位积极响应,及时向广大公安干警、职工、妇女、青少年等发出学习号召。
  “两位民警义无反顾地舍己救人,这种精神让我们很是感动。他们是好样的!有这样的警察在身边,我们心里踏实……”双塔街道周家青社区居民周水芝、毛桂芬、周文香等人自发组织前往贝林医院看望高剑平,祝他早日康复。“我们已经通过社区网站QQ群,号召广大社区居民向英雄学习。”虎山街道西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叶仙妙说。
  笔者看到,在高剑平的病床前,摆满了的鲜花、水果、贺卡等,满载着大家对他的关心与敬仰。
江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政发〔2012〕11号


江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高剑平和姜方林两位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2012年2月7下午3点30分左右,市公安局上余派出所民警高剑平、姜方林前往上余镇塘岭一村调解民事纠纷工作途中,发现方家村村民徐樟木家中有轻烟冒出,两人判断可能是屋内着火。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立即前往查看,发现屋内火情后,迅速组织周边群众进行扑救,并不顾个人自身安危,三次冲进火场,成功救出一名行动不便的89岁老妪和一名右半身瘫痪的妇女。当两人第三次冲进火场抢险时,高剑平头部不幸被塌落的房屋横梁和瓦片砸中,当场昏倒,姜方林也被横梁和瓦片砸到负轻伤。高剑平、姜方林两位民警奋不顾身营救两名群众的壮举,用鲜血和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在群众当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赞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记功奖励暂行办法》(江政发〔2008〕55号)的规定,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高剑平、姜方林两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上述两位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两位民警的先进事迹,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忠于职守、高度负责、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全力谱写江山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的新篇章,为打造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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