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8月7日 台州温岭法院 陈志与张英于2006年7月26日登记结婚,因丈夫阿志是无精患者,不能生育。2009年10月14日,夫妻俩收养了一个女孩,一家三口也算其乐融融。 然而,2010年11月18日,张英生下一女婴,取名陈诗颖。之后,夫妻俩却将朋友周其福告上了法庭,称他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等。 陈志夫妇说,2010年2月26日,周其福强奸了张英。 不过,法庭审理过程中,承认与张英发生过性关系的周其福说,自己不是强奸,而是与张英通奸。 法庭查明,2010年8月16日,周其福汇款3000元给张英,要求张英打掉胎儿。但陈志夫妇认为孩子的父亲也可能是陈志,因而未打胎。 但张英生下女婴后经自费申请鉴定,得知所生女儿不是陈志的,就于2011年8月30日向公安机关提起她被强奸的控告,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作出法医物证鉴定书,认为从遗传学角度可以确信,陈诗颖为周其福和张英的生物学女儿。但因强奸的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郭婧:这真是满纸荒唐言啊。 承办人江法官:张英被强奸生女的事实无法认定,夫妻俩所主张的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事实和法理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