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艳照敲诈女友24万 他说可以分期付款 30年还清
夜夜夜 发表于:2012-10-24 08:12:2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681
90后温州乐清女孩小艳(化名)通过网络与在乐清打工的郑某认识,并发展为恋人发生关系。  大学毕业后,小艳提出分手,郑某用拍下的艳照敲诈勒索24万元,小艳无钱支付,郑某就提出分期“付款”,每年8000元,共计30年还清。

  小艳经不住骚扰,向公安报警,郑某被抓。
  昨天(22日),记者从乐清法院了解到,郑某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郑某,今年26岁,云南省威信县人,他念完高中便到乐清打工。
  2009年下半年,他通过QQ认识在上海读大学的小艳,2010年10月1日,两人见面后,萌生了恋爱的念头。
  去年2月,郑某去上海另找了份工作,并与小艳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同年6月,小艳临近毕业,准备回乐清找工作,提出分手。对此,郑某极力反对。10月1日,借着长假,小艳来到上海,想与郑某当面说清楚。
  其间,二人照常住在一起,郑某强行拍了小艳的裸照。小艳在回乐清前,偷偷地删掉了祼照。
  去年11月份,小艳再次提出分手,且态度坚决。郑某称删除的裸照已经恢复,他提出要50万元作经济补偿,不给的话就将其裸照公布到网上。最后两人讨价还价,说让小艳给郑某24万元,考虑到小艳一下子无钱支付,就提出了分期付款。(岳思轩 苗丽娜)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高级
岁月-无痕 发表于 2012-10-24 09:07:04 | 阅读全部
艳照奴:被诈勒索24万,分期“付款”,30年还清。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山巅一壶酒 发表于 2012-10-24 09:26:56 | 阅读全部
{:soso_e119:}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持杆手台球俱乐部 发表于 2012-10-24 10:08:32 | 阅读全部
{:soso_e141:}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江山礼贤 发表于 2012-10-24 10:09:08 | 阅读全部
还有这等好事?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火车不眠夜 发表于 2012-10-24 10:50:15 | 阅读全部
{:soso_e129:}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脱水的海绵 发表于 2012-10-24 11:02:32 | 阅读全部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小良怕狼 发表于 2012-10-24 13:26:54 | 阅读全部
有高房价的影子。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