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高速陪驾将被抽查 违规酿事故一并担责
江山礼贤 发表于:2012-12-25 10:40: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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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实习司机开车上高速时应当有人“陪驾”,且副驾驶上的人员需拥有三年以上驾龄。记者昨天获悉,针对新交规的出台,交警部门也将采用抽查的方式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展开定期检查及随机临检。而陪驾人一旦强迫新手司机违规并酿成事故的,将一并被要求担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是禁止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但是,考虑到进入新世纪我国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出行越来越多,而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便不再限制驾驶人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

但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为此,明年起实施的新交规借鉴了国外的做法,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不过,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那么,有关部门将如何检查实习司机是否履行这一规定呢?本市交警部门表示,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不过,在新规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新规,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而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则劝其返回。

一旦实习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但是,若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则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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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可爱滴﹠可恶哒 发表于 2012-12-25 10:51:35 | 阅读全部
伤不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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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无痕 发表于 2012-12-25 11:31:41 | 阅读全部
要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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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致户外用品 发表于 2012-12-25 12:49:58 | 阅读全部
看的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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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发表于 2012-12-25 18:35:22 | 阅读全部
无规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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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发现 发表于 2012-12-25 18:41:15 | 阅读全部
规矩太多,还不如禁止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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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卡莎 发表于 2012-12-26 10:21:12 | 阅读全部
表示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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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放男 发表于 2012-12-26 10:29:12 | 阅读全部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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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巅一壶酒 发表于 2012-12-26 11:04:35 | 阅读全部
{:soso_e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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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ther 发表于 2012-12-26 12:30:43 | 阅读全部
岂不是上不了高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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