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由北至南大范围发生严重雾霾天气,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1月14日上午,我市出现能见度较低的大雾天气,交通事故比平日上升。为此公安交警提醒,雾霾天气要特别遵守以下安全行车事项:
1、出行前应该认真检查雨刷和车空调。当雾气落在车挡风玻璃上时,确保雨刷能顺利将水气挂掉,保证有一个良好的视线。当车挡风玻璃内侧有雾气时,可开启车冷、热空调清除;如果车空调不起作用,可适当打开车窗通风消除车窗内侧雾气。
2、控制车速,加大车距,开启防雾灯、近光灯、危险报警灯、示廓灯和尾灯。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时速控制在80公里以内;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控制在60公里以内;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控制在40公里;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一般视距10米左右时,时速控制在5公里左右;如果连10米之外都不能看到,建议最好把车开到路边安全地带或停车场,待大雾散去或能见度改善时再继续前进。大雾天气最好不要上高速。
3、不要急刹车,防追尾。在雾区行车时,最好不要猛踩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轻踩刹车,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以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4、不要随意超车、变更车道、掉头转弯,严禁逆向行驶、越过道路中心线行驶、违法会车。因大雾天气能见度极低,因此超车、变更车道、掉头、转弯前一定要提前打开转向灯,鸣喇叭,并仔细观察,特别注意无灯光的电动车、或灯光不良的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确认安全再操作。严禁在对向有来车的情况下强行超车,严禁弯道超车、路口超车。变更车道时注意保持车辆足够的纵向间距,车辆交会时注意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
5、遵守交通信号,注意路口行车安全。路口是车辆、行人交会的节点,雾天车辆行经路口时应提前减速,不闯红灯、不抢黄灯;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停车观察,注意礼让其它车辆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确认安全再通过。
6、发生事故要设警示牌,人员莫在车上停留。若车辆在雾区发生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打开车辆危险报警灯,并在车后方50至150米外设置危险警告三角牌,将车上人员立即撤离,同时立即报警。人员千万不要留在车内等待或在车道上行走,以免发生二次事故导致严重后果。
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