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潇洒“聪明女人”隐婚交往“好男人” 骗取钱款终获刑
比比猪 发表于:2013-1-24 08:46:3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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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女人”慧慧不甘清贫,为挥霍交往“好男人”,把在婚说成离婚,并假装怀孕,先后虚构事实十余次骗得款项14800元。1月17日,龙游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慧慧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慧慧今年38岁,浙江龙游人,平时在外面住宾馆,开销比较大,又没有工作。2011年3月份,慧慧与现年52岁的“好男人”老吴相识。得知老吴是老实人,至今还是个单身汉,一直想找个老婆,慧慧歹意顿生,决定以和他谈恋爱的名义骗钱。

  相识后,慧慧频繁与老吴来往,声称自己已离婚,但是有一个女儿,其表示愿意和他交往,以后肯定嫁给他,老实的老吴信以为真。2012年5月份,两人交往密切,老吴希望和慧慧一起租房子住,希望早点有个孩子。

  慧慧趁机便以怀孕的名义骗钱。慧慧告诉老吴自己已经怀孕了,不想把孩子流掉,需要钱去医院保胎。老吴听后立即从别人处借了500元给慧慧保胎。后来慧慧又以怀孕需要买营养品的理由骗得老吴1000元。得手后,慧慧很快将该笔钱财挥霍掉。

  在随后的交往中,慧慧不断编造为母亲去世、女儿看病、更换手机、贷款到期还钱等事由向老吴借钱,骗来的钱很快又被慧慧挥霍一空。此时的老吴还蒙在鼓里,正一心想着怎么和慧慧幸福生活。

  2011年9月,慧慧开始躲避老吴,不接老吴的电话。老吴这才开始起疑心,四处寻找慧慧,并打听其信息,当得知慧慧一直未离婚,老吴顿时感觉被骗。2011年9月10日,老吴终于再次联系上慧慧,老吴以当面谈谈为由将慧慧约出来,见面后,老吴将慧慧扭送至派出所报案。

  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慧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慧慧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洪燕辉 宛江涛)

点评

2012 5月 写错了!  发表于 2013-1-24 16:5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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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_東_陳 发表于 2013-1-24 09:06:26 | 阅读全部
见面后,老吴将慧慧扭送至派出所报  这老头也不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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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不眠夜 发表于 2013-1-24 09:18:30 | 阅读全部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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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无痕 发表于 2013-1-24 10:42:17 | 阅读全部
慧慧38,没有工作,平时住宾馆,开销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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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1-24 10:52:04 | 阅读全部
{:soso__6235880048239246314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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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发表于 2013-1-24 12:04:39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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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滴﹠可恶哒 发表于 2013-1-24 14:14:17 | 阅读全部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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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阳光 发表于 2013-1-24 16:19:09 | 阅读全部
搞.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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