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冤假错案引发的三年牢狱
叶宗理 发表于:2008-9-16 15:24:5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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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英缤纷 于 2010-3-20 12:50 编辑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笔者在浙江教育科技纪实频道观看了案例的前后过程,再以简洁的方式呈现给大家,希望大家能提出自己的观点。

2004年某月,四川省内江市某铁路职工戴传玉在涉嫌一起谋杀案中被公安部门称为疑犯,在被传讯过程中,妻子邓佑娅不知丈夫犯了什么罪,在家苦等了三天,还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为啥被传讯,在一团雾水中邓佑娅接到内江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单,称戴传玉涉嫌一起强奸谋杀案,这个晴天霹雳的事实让邓佑娅无法相信,无法去接受。

邓佑娅决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成杀人犯,决不相信丈夫会干杀人的勾当,因为邓佑娅知道自己丈夫的为人,她不相信一个厚道朴实和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丈夫会是杀人犯,她不敢去想自己的丈夫就这样成为杀人犯,她要讨回公道。于是邓佑娅请了律师帮忙打官司,由于戴方找不到有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申诉的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邓佑娅不死心,继续寻找律师打官司,邓佑娅变卖了家当为自己的丈夫诉冤,轰动新闻界和法律界人士。邓佑娅聘请了几个律师都没有申诉成功,原因是戴传玉在拘留期间己经承认了犯罪事实,并在内江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判处戴传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邓佑娅再次上访了内江市人大常委,但结果仍然是失望。邓佑娅听取了前聘请的律师与戴传玉交谈的经过后,邓佑娅决定另请律师再次上诉四川省高院,林正义(化名)律师是邓佑娅聘请的第六个律师,

林律师把前几次审讯的时间进行了核实,并把前律师与戴传玉交谈的内容进行了分析,戴传玉说,前几次接触律师不是两人单独谈话的,而是几个公安站在旁边一起听的且瞪眼看着他的言行,并在与律师交谈之前公安早就暗示过他,不准翻口供,所以戴传玉只好按原话讲给前律师听,林律师把审讯戴传玉的七次时间归纳为非正常的审讯时间,也就是说这七次审讯均为晚间时间,为什么审讯时间要设在晚上,按林律师的思维就是执法者有审讯逼供的可能,林律师把这些与戴传玉切切相关的有力证据作为上诉高院的重要依据,四川省高院接到林律师上诉的书状时,非常重视,立即派调查组进行对戴传玉的案子重新调查。在这期间戴传玉受尽狱中的磨难,吃尽了苦头,因戴着手铐并反转被吊过致使手腕肿破伤痕累累,(有照片显示)戴传玉从被传讯的那一天到正式获得自由的那一天整整1098天,三年被冤枉关押在牢房是什么概念,我们在感觉到法律偏向的同时,内心还存在着一种无奈的同情。

   根据四川省高院的反复调查,戴传玉被当庭无罪释放。戴传玉在失去人身自由的1098天里,忍受着精神上的极大痛苦,象魔鬼缠身那样受到了恶魔般的折磨,因此戴传玉同林律师商议,要求国家赔偿精神损失等有关费用150万人民币,不知戴传玉能否得到这笔补偿金,我们只能视目以待。朋友,你对这件事情有何看法,认为戴传玉应该得到如何的补偿更为合理,希望大家能说说自己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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