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岑国荣:宠物管理要立法 弃养宠物要担责
乐乐宠宠物服务 发表于:2013-3-6 12:58:5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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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岑国荣:宠物管理要立法 弃养宠物要担责

随着城市的发展,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当那些小猫小狗给人类带来慰藉时,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随之引发。宠物伤人、流浪猫狗、环境卫生……如何让人类、动物以及城市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今年的省“两会”,来自杭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岑国荣建议出台专门的城市宠物管理条例,明确养宠物人士和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宠物管理要立法
明确界定部门职能
即使自己不养宠物,岑国荣依然能感觉到它们在人类生活中的分量。公园、马路、餐馆、健身房……小猫、小狗随处可见,而他所居住的小区,就有一户人家专门收养流浪猫,现在已经有几十只。
有数据显示,目前杭州有证犬的数量约为1.5万只,每年大约递增600-700只。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朱水林曾透露,杭州流浪狗的数量约在6000-8000只之间,流浪猫更多,至少有10万只。
“人类和动物的关系,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在岑国荣看来,宠物给人类带来了快乐,但它们引发的伤人、扰民、环境等问题也在凸显。比如那位收养流浪猫的邻居,善心可以理解,可一到夏天小区跳蚤猖獗,着实令人头痛。
问题如何破解?岑国荣想到了立法。“美国、英国、俄罗斯等100多个国家对城市宠物管理都有法律法规。香港在上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猫狗条例》。”他告诉记者,宠物管理除了意识引导,约束性的条例也很重要。目前我省关于宠物的监管和保护问题,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中,缺乏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条例。
关于条例内容,岑国荣特意强调了防止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宠物管理涉及登记、监督、免疫、检疫、经营多个方面,但现在各部门都按照自己的一套规定监督、惩处。”他认为,只有将部门分工、管理流程等方面细化完善,才能避免因“多头管理”导致的推诿扯皮。
弃养宠物要担责
加快构建救助体系
针对现在时有发生的弃养宠物,岑国荣建议将“弃养担责”写进法规,明确养宠物人士的责任和义务。“对随意弃养宠物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一来保护动物,二来最大限度避免宠物数量增长过快。”他告诉记者,流浪动物缺乏管理、防疫以及绝育等措施,如果数量控制不好,很容易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面对城市流浪宠物怎么办?岑国荣认为,除了鼓励民间救助组织和有条件的家庭积极收容、领养,更重要的需要政府部门持续“发力”。
“据我所知,很多民间救助组织面临狗满为患、资金匮乏的困境,解决流浪宠物的问题,仅靠善良和爱心远远不够。”他告诉记者,目前美国、意大利、新加坡等国家,已经有政府拨款的社区服务机构管理和收容流浪动物,这不但使动物得到了妥善安置,城市环境也相应得到改善。
对于浙江的流浪宠物收容,他建议由职能部门牵头设立专门的收容机构,明确收容范围、收容场所,细化认定条件和收养资质。此外,政府可以支持一些有条件的民间机构、公益团体成立宠物收容组织,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作为该组织的主要运行经费。
“做好宠物管理工作,不仅是解决人和动物问题,更是提升一座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岑国荣希望,宠物给人们带来的快乐越来越多,烦恼越来越少。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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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 发表于 2013-3-6 13:14:54 | 阅读全部
这个也是新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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