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炎彬 于 2013-4-1 14:21 编辑
罚单
温州今起开罚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各辖区交警大队统一处罚力度——罚款5元。
5元罚款属试水性处罚?
3月初,我市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将对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八类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一时舆论哗然。尤其对“凑够一撮人,无关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争议不断。其实,2003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行人闯红灯界定为违法行为,对此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年来,温州街头闯红灯的行人不胜枚举,但因此被罚款的鲜有所闻,交警部门对此的解释是“此前以警告为主”。
上月,杭州、宁波等城市相继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温州的“动真格”于今天正式开始,各辖区交警大队均按罚款额度的下限——5元处罚该违法行为。有人认为这是试水性处罚,意在窥探公众的接受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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