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耗子 于 2013-8-19 20: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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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 2013年9月22日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举行。 二、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男、女18-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2000米;男、女55-60岁组1000米; (二)男、女18-60岁组畅游500米。 三、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代表队,各省(区、市)游泳俱乐部。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9岁组(1995年至1984年); 30-34岁组(1983年至1979年); 35-39岁组(1978年至1974年); 40-44岁组(1973年至1969年); 45-49岁组(1968年至1964年); 50-54岁组(1963年至1959年); 55-60岁组(1958年至1953年); 18-60岁畅游组(1995年至1953年)。 (二)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可参加一项“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测试并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组委会负担特邀参加者的食宿、接送站。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三)畅游组不计团体分。 (四)计分办法: 1、单项按9、7、6、5、4、3、2、1记分; 2、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前8名得分累计相加; (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参赛队于9月21日12:00前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海外假日酒店报到,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1-64826653,手机:13989829665。 八、经费 (一)报名费 1、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个人会员证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20元。 2、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20元。 3、报名费请于8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四)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十、报名与汇款地址 (一)报名:邮编:311700,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开 发路435号,浙江省淳安县体育局,联系人:徐先生、来女士,电话:0571-64826653,64829835,传真:64826903,邮箱:330324177@qq.com。 (二)汇款(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 收款单位:浙江省淳安县体育总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汇款账号:809029814708091001,用途:XX队报名费。 十一、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和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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