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孩子因持续高烧住院治疗。医生诊询后发现,这些孩子发病前均有游泳史,且其中24人是在同一家游泳池内游泳。截止到昨日,仍有3名高烧患儿尚未出院。患儿家长与游泳池经营方仍就治疗费用等赔偿问题处于争论中。
持续高烧患儿均有游泳史
“发着高烧,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家住江山市区的郑先生一提起女儿这几天所遭的罪,心疼而气愤。据他介绍,女儿连续发热三天,在医院门诊治疗了三天都没有效果。眼看女儿的高烧已经烧到40℃,他急忙安排女儿住院治疗。郑先生说,他原来也没想到女儿高烧不退跟游泳有什么关系,可是后来在医院里一打听,不少孩子的症状跟女儿差不多,而且还都是在同一家游泳池游过泳。
男孩郑某,7岁,“发热三天”,门诊治疗无效住院,体温最高达41.1℃;
女孩汪某,7岁,“发热五天”,门诊治疗无效住院,体温最高达39.3℃;
男孩王某,9岁,“发热四天”,门诊治疗无效住院,体温最高达40.3℃;
……
据江山市疾控部门统计,7月31日至8月9日,江山市区各医院先后收治了25名“持续高烧”且有过游泳史的儿童,其中24名儿童曾在江山市区某小区游泳池内游泳。
据江山市妇保院儿科科长姜双英介绍,他们收治的患儿一部分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一部分诊断为“眼结膜热”(俗称“红眼病”)。“是否病毒感染,还要等待检测结果。”姜医生说,小儿体质弱,在游泳池呛水、受凉或者人群太集中,都可能引起疾病。
游泳池已经停业整顿
鉴于“游泳发烧”存在爆发及蔓延的情状,江山市卫生监督所立即开展调查,8月3日对江山市区某小区游泳池下发停业整顿意见书,并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加强了江山各游泳池水质抽检和巡回检查。
8月9日,记者找到这家游泳池,游泳池围栏外用小黑板竖起了暂停营业的告示。经营者江忠红一脸愁容。在他看来,他刚刚投入5万元租金、5万元装修费的这家游泳池,拥有着整个江山市最好的水质循环净化设备,管理上也是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何以才经营了第二年,就出现了这么大的纰漏?“我的净化设备每天都要开7个半小时,每个小时能净化78吨水,一共就是585吨,差不多就是游泳池的储水量。此外还要换水、消毒……”
从江老板提供的游泳培训班名单及“游客”登记表看,游泳池每天的接待量在400人次左右,同一时段的最大接待量为150人左右。“天气热,小孩子喜欢玩水。生意好的时候,确实跟‘下饺子’一样。”江忠红坦言。
谁来为患儿的治疗费买单?
8月9日晚上,江山市卫生监督所的会议室内,江老板与四名患儿的家长面对面坐下,就患儿的治疗费用等问题进行谈判。
在短暂的客套后,谈判很快进入激烈的辩论状态。四名家长意见一致,态度坚决,认为此次高烧由游泳引发,游泳池的水是罪魁祸首,游泳池经营方江忠红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据此要求江忠红返还游泳费(游泳培训费)、报销医药费、赔偿误工费、精神补偿费等各项费用。
江老板表示,高烧孩子曾有游泳史,只能表明高烧可能与游泳有关,并不能确认游泳直接引发高烧。据此,他目前只愿意全额返还游泳费用。
直至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谁来确保泳池的卫生安全?
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江山卫生监督部门每年都要对游泳场所业主进行培训。今年7月1日,江山市卫生监督部门召集了该市5家游泳池的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之一就是签订《卫生安全责任承诺书》。之后每周,卫生监督部门派工作人员到各游泳池对水质进行抽样调查。而每天,各家游泳池要对池水进行自测,并将“余氯”、“PH值”、“水温”三项指标进行公示。
对照2007年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制定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记者发现,江老板所经营的游泳池按照规范要求,对“在醒目处悬挂卫生许可证”、“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等要求均有所执行。而且,江老板还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及登记。“但对申报的真实情况,我们没法保证。”江老板说。
江山市卫生监督所曾在8月2日对江忠红游泳池的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发现“余氯”不合格。“余氯是动态的,余氯不合格不等于细菌超标。消毒工作不到位或游泳池内过于拥挤,都会引起这个问题。”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浙江省游泳池管理的相关规定,泳池游客密度为2.5平方米/人。
许多患儿家长提出,游泳池应控制人数。但对于经营者而言,该如何拒绝游客的进入,甚至主动做到“有生意不做”,却有很大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