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劫持人质案:一次失败的解救行动
江山礼贤 发表于:2011-9-2 10:11:4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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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12时许,南京警方接浙江宁波警方通报,8月27日宁波发生一起命案,阳兵等4名犯罪嫌疑人乘坐的皖D21897客车可能途经南京,希望南京警方予以协查。12时30分,长江三桥收费站发现该嫌疑车并报警。13时许,警方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阳兵在车上突然持刀劫持一名9岁小女孩,并将一名男性乘客李某控制在车尾,与警方形成对峙。

  警方劝说无效后,于14时50分左右第一次开枪,没打中歹徒,却将子弹射到了人质李先生脸部;半小时后,狙击手第二次开枪,擦伤了劫匪脖颈,警方就此擒获劫匪并解救了未成年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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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处置劫持人质行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是避免激怒劫持人,确保人质安全。而特警第一次开枪,居然打中了人质的面部,如果劫匪因此被激怒而杀掉另一名人质,该是多么可怕的事。半小时后狙击手再次开枪,仅仅只是擦伤劫匪的脖颈,被擒获的劫匪意识清醒、行动自主,行动能力并未被摧毁或压制,如果不是其他警察扑上去,劫匪完全有机会行凶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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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警方为何70分钟后才出现在现场?

  2、警察对车辆进行搜查时,是否应该采取其他更隐蔽的方式?

  3、解救人质时,要以保证人质安全为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警方开枪击中人质,这次营救就可以算作失败了。警方开枪决定是否合适?

  4、隔着玻璃对目标进行打击,要慎之又慎。原因在于,子弹在穿过玻璃后,飞行轨迹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偏转,很难预计子弹是否能够打中目标。隔着玻璃开枪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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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南京警察的贸然开枪并击伤人质的行为,是近年来我国各地一些警察在处置类似事件时开枪过快过滥的缩影。深度分析可以发现,现在一些地方的警察遇到劫持人质这种事件,第一思维过于简单,总追求在第一现场解决问题,甚至有不少警察认为,如果顺应歹徒诸如提供车辆、放其逃跑等要求而不在第一现场采取强攻,就是一种失败。这种错误认识,是警察的面子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的结果,也是不恰当的政绩思想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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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之前,多名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恐怖分子劫持,当地警察在解救过程中开枪误伤人质,激起了国际舆论的强烈质疑,甚至引发了外交纠纷,菲律宾警察的形象大打折扣,其能力被国际社会广泛质疑。这一事件告诉我们,警方在处置类似的过程中,需要以更多的智慧、耐力和行动力作为保障,而不只是单纯的、鲁莽的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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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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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江残雪 发表于 2011-9-2 11:16:45 | 阅读全部
纳税人这么多年来的钱是白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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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郁 发表于 2011-9-2 11:39:32 | 阅读全部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的人质已经被我们打死了!赶紧投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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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熊 发表于 2011-9-2 12:00:39 | 阅读全部
冷漠!还是冷漠!
对于老百姓的生命而言,他们是多么的无知和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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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 发表于 2011-9-2 12:01:43 | 阅读全部
都没见美女谈判专家上场,美女露深沟着透明装去一定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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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爸爸 发表于 2011-9-2 12:39:23 | 阅读全部
百姓的命值几毛钱啊????如果里面是领导的话。。。。。呵呵!误伤人质,这是很严重,恶劣的行为!警察要负责任!还有如果不是犯人心底还有良知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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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您装逼了 发表于 2011-9-2 16:29:20 | 阅读全部
枪法太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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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臭小子 发表于 2011-9-3 19:25:27 | 阅读全部
下次叫哥去吧  哥带个弹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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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禁乐 发表于 2011-9-3 19:46:36 | 阅读全部
什么鸟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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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在线 发表于 2011-9-3 22:02:52 | 阅读全部
估计是个垃圾,想出个名,弄个神枪手的名号,这不,不知道往哪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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