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显示,他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12月16日;驾驶证显示,发证日期是2011年8月24日。然而9月3日凌晨,他因醉驾被交警查获,甚至直到身陷看守所,他依然不清楚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9月3日凌晨0时27分,20岁的大陈乡大唐村人廖某某驾车从南门路驶往江滨路,途径中山路建设银行路段时,遇到了正在路面设卡巡查的民警。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味,经过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0时50分,民警将其带至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衢州市公安局物证检定所鉴定,送检的血样中含乙醇成分,含量为1.48mg/ml。当天上午,市公安局对廖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廖某某采取刑事拘留。 笔者采访中得知,廖某某是今年8月24日刚考出来的驾驶证,而拿到驾驶证的日子是8月28日,距离醉驾被抓仅6天时间。据廖某某交代,拿到驾驶证后,朋友就将一辆牌照为浙H08**J的小轿车借给他开了,9月2日晚,几个人在某KTV唱完歌后又到一家大排档吃夜宵,期间他喝了两瓶半啤酒。到夜里12点过后,抱有侥幸心理的他认为路上不会有交警了,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遇上了警察!” 9月6日,笔者在市看守所见到了廖某某,当问起是否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样的处罚时,他很迷惑地回答:“拘留15天?”办案民警随即告诉他,从今年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同时还要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这样的答案,廖某某有些被惊呆的感觉:“以前只知道喝酒开车是不对的,没想到这么严重。我的驾驶证刚拿到手啊……” 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廖某某是我市迄今为止查获的醉驾人员中,年龄最小、驾龄最短的,同时更是对《交通安全法》十分不了解、法律意识很淡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