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上午,家住长台镇的戴某开车经过清湖镇小清湖路段时,用车上的一把水果刀朝自己左腹部刺去,并将刀一直留在体内,称路上被人抢动。戴某家人和邻居就将其送往长台卫生院医治,并向长台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民警立刻赶往医院对其进行口头询问。戴某陈述,当天上午,他驾车被两名戴头盔、披雨衣、骑摩托车的男子尾随逼停,然后抢走5万元现金,并被捅了一刀。民警当即将此情况向上报告。市公安局领导带领法医、刑大技术员、侦查员赶到医院及现场展开进一步调查。并立即布置警力设卡拦截、沿途布控查找线索。 1月11日,民警将出院后的戴某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戴某承认报了假案、自残的事实。因到朋友处借钱及讨要工程款未果,无法归还欠亲戚的6万元钱,竟然萌生自残以骗得家人信任的方法来逃避现实。对此,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拘留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