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江山礼贤 于 2013-3-14 10:24 编辑
6岁女孩被狗咬,有关部门迟迟无人管理!有无人性可言?小孩爸15990088186 在2013年2月14日下午3点半左右,我外甥女--一个6岁女孩在我家门口被一直身形巨大,体重越60-70斤的花狗咬住!这时,隔壁的一位老人看到孩子被狗咬后急忙冲上前紧紧地抱住孩子。可是尽管老人已经抱住孩子,但那只近乎疯狂的狗并未松口!这一事件被邻居们看到,左邻右舍的人纷纷拿出锄头 木棍追打花狗。被敲了两锄头的花狗终于松口。事发后,姐姐姐夫和我忙将孩子送至防疫站打针。经诊断:孩子的后脑勺有7-8厘米的头皮被撕裂;右耳耳后有一处贯穿性伤口;腰及背部有多处伤口;左腿大腿处有数排牙印以及一处有1-2厘米深的伤口!在孩子上厕所时,孩子数出了腿上的牙印,一共26个深深浅浅的牙印。孩子笑着告诉我:“阿姨,我数过了,腿上有26个印”。当医生帮孩子处理伤口时,孩子哭着对那个医生说;“叔叔,我求求你了,轻一点,好不好?”这只是一个6岁的孩子啊!!!
根据周边的人员透露,我们一家人到了周边收集证据,证明调查狗的主人为事发地对面的交警中队队长的狗!事发当晚我妈妈报警,长台派出所离我们家就5分钟的路程,他们却整整用了4个多小时。第二天,姗姗来迟的警察,居然还当着那么多老百姓的面对我的姐夫说了这样一句话:“人咬狗才是他们管的”!警察局的局长还说了这样一番话:“如果是老百姓的的狗早就处理了,可是因为这是中队的狗,是同一部门的狗,需要请示过领导才可以调查”可是至今依然杳无音讯!就像警察局局长说的,要是老百姓的狗在就处理了!难道交警中队队长的狗就是很高贵吗?比一个孩子的命还要珍贵吗?如果这是警犬我们还可以体谅,可是这个只是他们中的某些人私人养的狗。不难想象,要是没有那位老人,孩子的命早已断送在那只狗的口中了。这差一点点就是人命案了,不是吗?可是他们,那些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的人居然还可以站着说出那种不负责任的话。这难道不赤裸裸的官官相护吗?据悉,除了警察局,别的一些有关部门在听说是交警中队的狗咬人后,亦是拒绝帮助调查!官官相护,还有人性可言吗?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著”
在此,我发写下这篇日记,不仅仅作为孩子的小姨,更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这是孩子后脑勺的伤口,只要是人,看到都会心疼孩子吧
这是孩子右耳后面的伤口,只差一点点就是 颈动脉
这就是那头畜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