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交警队友情提示:新年开车注意事项
小莹莹 发表于:2013-1-4 12:03: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401

     新交规明年1月1日施行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改进了驾考制度。
2013年1月1日施行: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开车玩儿手机隐患大,被抓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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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发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手

机控和微博控们可要当心了,虽然开车接打手机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但是和开车发短信、发微博比起来,后

者更容易分散驾驶员注意力,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之前传得沸沸扬扬的开车抽烟扣3分的处罚,新交规并没

有做出规定。





不知不觉遮挡牌照,直接扣掉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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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交规中提高了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逃避处罚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含临时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处罚由原来的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直接扣驾照。


闯红灯并非全部情况都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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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

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

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对此交警解释说,由于机动车并非都由车

主驾驶,确定闯红灯的驾驶员有一定难度,所以对于非现场处罚的闯红灯行为,暂不进行扣分处罚。


实习期上高速,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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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交规规定,实习期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

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同时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比如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

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虽然执行起来有一定技术上的难度,但是万一被交警在收费站抽查到,200块的人民币就要从荷包中

飞走了,所以新手鱼鱼在开高速时最好找个老司机来陪同。


超速50%吊销驾照
      
   新交规中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速行驶。对超过规定时速50%的,将依法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如果驾驶的是车长超过6米的轿车,同样视为驾驶大客车。不仅需要A1驾驶本,而且因为规定大客车

高速上行驶车速不能100公里每小时,所以开到150公里/小时便要被扣掉12分。



针对酒驾毒驾零容忍!

      

     近年来暴露出的“毒驾”问题,新交规中更是采取“零容忍”态度,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


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


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并明确规定了毒驾将被吊销驾驶执照。


    驾驶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天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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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对尚未考取驾照的人有什么影响?
      
   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

识;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安全培训)。


      新交规还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

考试项目。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

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也就是说训练的项目全部要考试。

      
虽然比以前变难了,不过实用性却大大增加,拿到驾照的新手朋友可以很快的适应真实的道路交通。


新交规对不开车的人有什么影响?
      

   新交规的出台将会规范不少司机的驾车行为,对于路面交通的改善会有明显的作用。同时新交规还规定了

校车的道路绝对优先权,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驾驶员将会得到记6分的处罚,并且还规定了14个涉及校车管理

的记分项,这将会为祖国未来花朵们的出行提供安全的保障。


    新交规出台后,不少开车的人都表示处罚力度太过于严厉,但是更多的人对此表示了支持。“处罚只

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保证良好的交通环境”。相信新交规实施以后驾驶员的整体素质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届时我们也将会拥有一个更加畅通的道路和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本期话题:说说你对新交规的看法

      对史上最狠的交规人友们怎么看?开车的人友们会觉得新交规太严格,开车会更害怕吗?准

备靠驾照的,会因为新的交规太严格而打退堂鼓吗?新交规推出后,你的开车习惯有改变吗?





点评

以讹传讹,瞎转文章  发表于 2013-1-6 16:39
http://www.21js.com/Program/News/ShowBaiYe.Asp?NewsID=144352 信息网的权威,你这个转发的网帖,很多都是自己编的。吸烟扣分这个,我根本没发现。  发表于 2013-1-4 17:13
超速扣6分?好像公安部123号令里不是这么规定的吧?超速20%以下不是3分么?  发表于 2013-1-4 17:00
1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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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水花 发表于 2013-1-4 12:46:45 | 阅读全部
没有车,也要第一个坐沙发
学习下{: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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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无痕 发表于 2013-1-4 13:15:23 | 阅读全部
不守交规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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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巅一壶酒 发表于 2013-1-4 13:47:21 | 阅读全部
{: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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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 发表于 2013-1-4 13:52:14 | 阅读全部
{:soso_e113:}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接小孩不是都这么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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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干的 发表于 2013-1-4 14:13:59 | 阅读全部
不知道副驾驶大人抱着小孩坐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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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水的海绵 发表于 2013-1-4 14:36:39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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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e 发表于 2013-1-4 16:57:45 | 阅读全部
权威的还是网帖?我在公安部123号令里怎么没发现第四点和第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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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e 发表于 2013-1-4 17:02:44 | 阅读全部
以讹传讹
公安部123号令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点评

以信息网公布为准:http://www.21js.com/Program/News/ShowBaiYe.Asp?NewsID=144352  发表于 2013-1-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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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发现 发表于 2013-1-4 18:40:49 | 阅读全部
还是严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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