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在职干部徐松夫打人,事过三个月未处理
bobo_liub 发表于:2010-5-11 07:57:4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6791
本帖最后由 bobo_liub 于 2010-5-11 19: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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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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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bobo_liub 发表于 2010-5-11 08:01:31 | 阅读全部
本帖最后由 bobo_liub 于 2010-5-11 08:03 编辑

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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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piao 发表于 2010-5-11 08:09:54 | 阅读全部
派出所怎么不处理?你可以找纪委啊,再不行上访,告死他们官官相互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他还只是个公务员
支持你,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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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_liub 发表于 2010-5-11 08:13:09 | 阅读全部
恩,谢谢hahapiao,他肯定是拖了什么关系了,派出所说够不成治安拘留,可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我有那么多人证明徐松夫打人,怎么不处理他
派出所处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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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丑女 发表于 2010-5-11 08:13:43 | 阅读全部
还有这事情,希望有关当事人出来澄清下,我们也听听对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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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 发表于 2010-5-11 08:19:08 | 阅读全部
关注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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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_liub 发表于 2010-5-11 08:21:38 | 阅读全部
打人者就应受到处罚
一、事情起因是姜春玲引起的,毫无缘故地往我车上倒茶叶渣,对她却连个治安警告也没有
二、虽然我儿子也参与了打架,派出所做出了拘留五日的决定,那么相应的徐松夫也应做出相应的处理,派出所处罚不公,难道就因为他是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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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蟹 发表于 2010-5-11 08:27:17 | 阅读全部
支持bobo,这种嚣张气焰在江山不能助长了,一定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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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 发表于 2010-5-11 08:37:03 | 阅读全部
人民公仆脾气大点是应该的嘛
你们这些人不懂的要体谅啊


不是未处理是内部处理的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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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严肃 发表于 2010-5-11 08:37:46 | 阅读全部
在这有法制的社会,公务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有时候隐蔽事件,更会让受伤害的一方做出过激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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